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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宝3C认证大消息!新增生产企业等级认证

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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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电宝召回风波发生后,移动电源行业正加速向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如今,充电宝相关企业3C认证新规发布,新增生产企业等级认证等。
  8月1日,国家认监委官网发文指出,为强化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国家认监委制定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试行)》(CNCA-C09-02:2025)(简称“新版规则”)。
  国家认监委表示,新版规则自2025年8月15日起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CNCA-C09-01:2023)不再适用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即国家认监委2023年发布的有关移动电源等的认证实施规则不再适用。
  国家认监委表示,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当依据新版规则和强制性产品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要求,制定对应的认证实施细则,向国家认监委备案后方可按照新版规则实施认证并颁发认证证书。此前已经颁发的有效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认证证书转换工作采取到期换证、产品变更、标准换版等自然过渡的方式完成。
  据了解,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充电宝)自2023年8月1日起被纳入3C认证目录。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规定,自2024年8月1日起,未获得3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识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不过,此前,有关相关企业的3C认证并未对生产企业进行标准分级。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对比新版规则与2023年版本规则发现,新版规则增加了对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生产企业的等级认证。
  新版规则显示,认证机构应当收集、整理与认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有关的各类质量信息,并据此对生产企业进行分类,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应当予以配合,认证机构应当将生产企业分为四类,分别用A、B、C、D表示,生产企业分类应当按照D-C-B-A的次序逐级提升,按A-B-C-D的次序逐级或跨级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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