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人寿、天安人寿卷入上市公司1693万退保纠纷
A股上市公司交大昂立的一场纠纷,掀开了前高管利用团体保险“将公司账户钱转入个人腰包”的隐秘往事。
近日,交大昂立(600530.SH)公告公司以“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为案由,针对杨国平、朱敏骏、娄健颖、李红、李康明等五名前任高管涉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向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刑事报案。
“拔出萝卜带出泥”,这场由上市公司引发的热点事件,让太平洋人寿、天安人寿两家保险公司进一步受到外界关注。
01团险沦为上市公司高管套现工具
2023年4月18日,交大昂立公告称,已于2023年3月29日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寄送的《参加诉讼通知书》,原告公司股东上海韵简以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对公司原董事、高管杨国平、朱敏骏、娄健颖、葛剑秋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按照交大昂立方面的解释,2022年11月,公司财务部门接到税务部门电话,需要自查保险费的情况。在自查工作中,公司财务通过自查发现前高管涉嫌将公司1600余万元转入私人账户的情况。
和一般上市公司“私设小金库”的方式不同,交大昂立前高管采取了一种较为少见的方式——由公司购买团体险并退费至个人账户。
第一份保险合同始于2016年11月,资料显示,交大昂立与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人寿”,现已改名中汇人寿)上海分公司在当月26日保险费总计380万元的保险单,险种为天安人寿祥利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投保一年后,投保人申请解除合同申请。但值得关注的是,退回的保费在2017年11月被直接退至杨国平、朱敏骏、娄健颖、李康明、李红等五人个人账户。
2018年,类似情况再度发生,金额更是水涨船高。同年,交大昂立向太平洋人寿保险上海分公司分三次打款1284万元,购买太平洋人寿众恒B团体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2019年1月7日,该笔保险也被申请退保,而退回的保费又一次打入上述高管个人账户。这两次保险购买金额合计达到1664万元。
A股上市公司交大昂立的一场纠纷,掀开了前高管利用团体保险“将公司账户钱转入个人腰包”的隐秘往事。
近日,交大昂立(600530.SH)公告公司以“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为案由,针对杨国平、朱敏骏、娄健颖、李红、李康明等五名前任高管涉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向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刑事报案。
“拔出萝卜带出泥”,这场由上市公司引发的热点事件,让太平洋人寿、天安人寿两家保险公司进一步受到外界关注。
01团险沦为上市公司高管套现工具
2023年4月18日,交大昂立公告称,已于2023年3月29日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寄送的《参加诉讼通知书》,原告公司股东上海韵简以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对公司原董事、高管杨国平、朱敏骏、娄健颖、葛剑秋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按照交大昂立方面的解释,2022年11月,公司财务部门接到税务部门电话,需要自查保险费的情况。在自查工作中,公司财务通过自查发现前高管涉嫌将公司1600余万元转入私人账户的情况。
和一般上市公司“私设小金库”的方式不同,交大昂立前高管采取了一种较为少见的方式——由公司购买团体险并退费至个人账户。
第一份保险合同始于2016年11月,资料显示,交大昂立与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人寿”,现已改名中汇人寿)上海分公司在当月26日保险费总计380万元的保险单,险种为天安人寿祥利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投保一年后,投保人申请解除合同申请。但值得关注的是,退回的保费在2017年11月被直接退至杨国平、朱敏骏、娄健颖、李康明、李红等五人个人账户。
2018年,类似情况再度发生,金额更是水涨船高。同年,交大昂立向太平洋人寿保险上海分公司分三次打款1284万元,购买太平洋人寿众恒B团体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2019年1月7日,该笔保险也被申请退保,而退回的保费又一次打入上述高管个人账户。这两次保险购买金额合计达到1664万元。
自2016年至2019年期间,杨国平任公司董事长;朱敏骏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娄健颖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李红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康明任公司副总裁。根据公开信息,2018年,杨国平、朱敏骏、娄健颖、李红、李康明(已离职)税前薪酬分别为66.8、65、40、76.8万元,五人总薪酬约为300万元,而在四年间,其通过两笔保费退保,整体获得了超过1600余万元。
对此,交大昂立2023年发起民事诉讼,不过于近日又以“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为案由,针对杨国平、朱敏骏、娄健颖、李红、李康明等五名前任高管涉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向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刑事报案。
不过,该次报案并未获得立案,对此,交大昂立称其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02太平洋人寿、天安人寿能否全身而退
对于这场官司双方各执一词。现管理团队认为前高管团队涉嫌职务侵占,前高管团队则认为是购买保险的资金来源为个人薪酬。无论如何,交大昂立涉嫌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披规则,目前公司已被证监会立案,而对于1600余万元金额认定问题,将由法律做出裁决。
不过,在这场争议中,天安人寿、太平洋人寿无疑是当中重要的一环。
根据《关于促进团体保险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团体保险的退保金应当通过银行等资金支付系统转账至原交款账户。仅在特殊情况下,退保金才可以转至其他账户。
例如,投保人原交款账户销户或原交款账户存在异常状态导致无法转账成功的,经投保人或者承继投保人权利的人提供有效证明文件,退保金可以通过银行转账至其指定账户,该指定账户应属于投保人或者承继投保人权利的人;投保人收入和支出账户不一致的,经投保人提供有效证明文件,退保金可以通过银行转账至投保人指定账户,该指定账户应属于投保人等情况。
目前,据相关媒体报道,交大昂立现管理团队从天安人寿处获得了两份情况说明。其中一份保费来源说明指出保费资金来源自“被保险人工资额度中代为扣除”,而另一份情况说明则指出退保后分配金额准许个人进行领取,两份说明署名均为交大昂立并盖有当时的公章,时间同为2017年10月19日。而交大昂立是否为太平洋人寿开具同样的情况说明,还不得而知。
在这条链路中,天安人寿、太平洋人寿究竟扮演何种角色还不得而知。
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如果天安人寿和太平洋人寿明知交大昂立通过公司资金购买团体险再退保至个人账户,这情况无疑十分严重,可能涉及协助协助上市公司高管挪用、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等违法犯罪活动。
如果天安人寿和太平洋人寿不知情,作为投保人的交大昂立方面是否为其提供了可以退保时可以转账进个人账户的有效证明文件。而且该文件如果没有得到法律认可,保险公司不仅可能存在违约责任,并可能面临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即使天安人寿、太平洋人寿在其中没有责任,那么这种操作手法无疑将上市公司沦为了部分高管的“提款机”,如何有效避免类似情况发生,仍然十分重要。
数据显示,2025年一季度,太平洋人寿众恒B团体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累计退保5.95亿元,而天安人寿祥利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暂未披露,背后是否与类似的团体险操作风险有关联尚未可知,结合此前交大昂立前高管通过该险种退保套现的案例,难免引发市场对其团体险业务合规性管理的关注。
此次卷入上市公司的退保纠纷,也让两家险企的团体险业务流程漏洞与风险防控能力暴露在公众视野下,未来如何在合规框架内完善团体险退保资金流向监管,避免成为个别主体违规套现的工具,将是天安人寿与太平洋人寿必须直面的考题。
加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