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0日讯 今日,华之杰(603400)在上交所上市,新恒汇(301678)在深交所上市。
上交所:华之杰(603400)
公司定位于智能控制行业,致力于以锂电池电源管理、智能控制、无刷电机驱动和控制等技术为核心,主要为锂电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领域提供有效的电源管理和动力驱动方面的系统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精密结构件等关键功能零部件,是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企业。
本次发行前,颖策商务咨询管理(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颖策商务”)持有公司2,945.25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9.27%,系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后,颖策商务持有华之杰29.45%股份,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陆亚洲。陆亚洲通过颖策商务、超能公司、上海旌方和华之杰商务间接持有公司74.51%股份,通过颖策商务、超能公司、上海旌方和华之杰商务合计控制公司92.00%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陆亚洲通过颖策商务、超能公司、上海旌方和华之杰商务合计控制公司69.00%的股份及相应表决权,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华之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9,7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4,416.44万元,拟用于年产8,650万件电动工具智能零部件扩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深交所:新恒汇(301678)
公司是一家集芯片封装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与封装测试服务于一体的集成电路企业。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智能卡业务、蚀刻引线框架业务以及物联网eSIM芯片封测业务。
本次发行前,虞仁荣、任志军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共同实际控制人。2021年3月虞仁荣、任志军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并于2023年1月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将保证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中行使表决权时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以巩固双方在公司中的控制地位,若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机关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以任志军的意见作为一致行动的意见。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0日讯 今日,华之杰(603400)在上交所上市,新恒汇(301678)在深交所上市。
上交所:华之杰(603400)
公司定位于智能控制行业,致力于以锂电池电源管理、智能控制、无刷电机驱动和控制等技术为核心,主要为锂电电动工具、消费电子领域提供有效的电源管理和动力驱动方面的系统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精密结构件等关键功能零部件,是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企业。
本次发行前,颖策商务咨询管理(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颖策商务”)持有公司2,945.25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9.27%,系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后,颖策商务持有华之杰29.45%股份,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陆亚洲。陆亚洲通过颖策商务、超能公司、上海旌方和华之杰商务间接持有公司74.51%股份,通过颖策商务、超能公司、上海旌方和华之杰商务合计控制公司92.00%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陆亚洲通过颖策商务、超能公司、上海旌方和华之杰商务合计控制公司69.00%的股份及相应表决权,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华之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9,7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4,416.44万元,拟用于年产8,650万件电动工具智能零部件扩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深交所:新恒汇(301678)
公司是一家集芯片封装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与封装测试服务于一体的集成电路企业。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智能卡业务、蚀刻引线框架业务以及物联网eSIM芯片封测业务。
本次发行前,虞仁荣、任志军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共同实际控制人。2021年3月虞仁荣、任志军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并于2023年1月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将保证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中行使表决权时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以巩固双方在公司中的控制地位,若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机关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以任志军的意见作为一致行动的意见。
本次发行前,虞仁荣直接持有公司31.41%的股份,通过冯源绘芯间接持有公司0.53%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1.94%股份,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并担任公司董事;任志军直接持有公司16.21%的股份,通过共青城志林堂间接持有公司3.10%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19.31%的股份,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并担任公司董事长。
新恒汇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657.7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8,196.58万元,拟用于高密度QFN/DFN封装材料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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