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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大消息!“以旧换新”有补贴

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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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0日,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重庆市财政局、人行重庆市分行联合印发《关于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的通知》。主要包括:支持换购住房需求、加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支持力度、支持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直转、优化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开展“以旧换新”购房服务和优化车位销售管理6条政策措施。
  一、通过两类补贴支持换购住房需求
  一是在中心城区新购商品住房(完成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且在一年内出售中心城区原有住房的,由新购住房所在区政府(管委会)给予新购住房总房款1%的补贴。
  二是在中心城区新购商品住房(完成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上的(不包括140平方米),由住房所在区政府(管委会)给予总房款0.5%的补贴。
  其中,新购商品住房时间为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新购商品住房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出售原有住房时间在新购商品住房前后一年内,具体时间以原有住房产权交易办理或契税缴纳时间为准。购房补贴均由新购住房所在区政府(管委会)发放,可以现金或消费券形式;具体补贴流程以中心城区各区发布为准。
  同时,支持中心城区以外区县参照执行。
  二、进一步加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支持力度
  目前,重庆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已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由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通知》指出,将实施好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政策,发挥政策利率和LPR下行作用,带动降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满足居民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需求。同时,优化购买星级绿色建筑住宅信贷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快速受理、审批和放款,保障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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